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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体育平台网页版规章制度 _ 市科工信局

文章出处:本站 人气:89发表时间:2023-09-29 12:15:39

  杏彩体育平台网页版规章制度 _ 市科工信局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支部、局企业改务中心支部、退休党员支部除组织学习外,每年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全体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任何人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须向党支部请假。党组织生活参加情况作为党员量化积分和评议党员重要依据。

  三、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次学习和组织生活要有全程纪实、讲究实效。

  一、组织领导:由分管政工的领导干部主抓。由人秘股与机关支部共同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

  二、学习时间和方式:每周学习一天,每月不少于4天。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天。

  三、学习内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等;国家、省、邵及本市重要会议精神、有关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政策与文件;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有关专业知识;重大时事等。

  四、学习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学习制度,每次集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事不能参加学习须向相关领导或主持会议领导请假;每次集中学习要清点人数,由人秘股搞好出勤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习活动的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每次集中学习都要确定中心内容,联系工作实际,开展讨论,学用结合,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1篇和信息稿2篇;每次集中学习活动要进行纪实管理。

  一、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按请假制度办理。工作日每天签到两次,上午、下午各1次。临时有事不能签到的须向办公室报告,因公出差不能签到的,凭出差审批单或会议通知等报办公室登记。

  二、上班时间,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办公,提高工作效率,不擅自离岗、串岗,不闲谈,不携带小孩,不穿背心和拖鞋,服务热情,讲究文明礼貌。任何时间禁止在办公室打牌,上班时间不准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半天以内由股室长(股室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含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党政成员请假必须经局长批准,并按市委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申请人凭假条到办公室登记备案。法定年休假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报办公室备案。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回单位上班,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必须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期满不按时到岗者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的,按《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机关干部离开本市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党政成员及股室负责人离开本市应向局长报告,党政成员离开本市按规定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和联系的领导报告。

  五、工作人员下乡(基层)或因公市外出差须由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党政成员及股室负责人需向局长报告同意。同一事情,同一地点要严格控制人员,禁止无关人员随同。

  六、考勤制度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负责,由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每月在阳光台公布一次,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违反考勤工作纪律者,作如下处理:

  (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2次,或旷工达半天者,进行批评教育;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以上,或旷工达一天以上,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或事假累计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或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进行诫勉谈话,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0次,或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或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30天以内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

  (三)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20天以内的,扣发年终奖金30%。超过30天的,扣发全部年终奖金。全年旷工累计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扣发年终奖30%,达15天以上30天以内扣发全部年终奖。

  (四)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一、局里组织召开的会议,必须有组织,有准备,有安排。大家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提倡开小会,开短会,力求精简会议、节省时间和开支。

  二、会议报告流程及具体规定: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职责,由分管领导每月初向局办公室提交会议内容,由局办公室汇总向局长报告再由办公室具体安排,会议议题须在会议之前一天发给各与会人员,与会人员须对议题内容保密。其他会议实行一事一报,由分管领导向局长报告同意后,责任股室牵头组织召开。未经报告批准的会议一律不能随意召集。

  三、会议材料的印发:局综合性会议讲话、汇报材料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定印发;单项工作会议及相关业务股室牵头召开的会议材料由牵头业务股室负责起草,办公室审稿,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定印发。局综合性会议材料由办公室统一发放,其他会议材料由承办业务股室发放。

  四、会议考勤与会议记录:各类会议均实行考勤和会议记录,全局性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考勤和记录,其他会议由承办业务股室负责会议考勤和记录。

  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各股室应建立信访档案,认真履行登记、转送、交办、复查、复核、督办等职责。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重要信访信息,不得迟报或隐瞒不报。

  二、认真阅读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尊重信访人的合法权利,不得刁难和歧视信访人。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受理的部门提出。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负责接待或调查了解工作人员为信访第一责任人。

  三、妥善处理信访事项。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正确处理。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天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四、按时限办结信访事项。各股室受理信访事项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局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办理期限不得超过30天,并及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五、坚持保密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属于揭发反映类信访件,不得转送被揭发反映的单位和个人,应向领导报告后,按信访内容及时向相关部门或领导转送。

  七、要认真做好息访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对要求过高或无理取闹的来访者要耐心进行劝阻、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告领导,果断处置。

  ③对信访人提出的合理要求不及时解决,对交办或转送的信访事项推诿、拖延不办,使信访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令有关责任人说明原因并限期改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文件拟稿必须规范化,内容简明扼要,观点明确,用词恰当,标点正确,字迹清晰。文稿一律用A4型纸。改动较多的一律重新打印。

  1、凡机要件,上级文件,各股室和个人不得存放,均由办公室专人拆阅登记,分紧急件与一般件送局领导批阅后,文件原件由办公室保管,承办股室进行复印后作承办依据,确需原件的,经办人必须在收文登记本上签字,并负责按时归还。

  2.文件的承办处理要求。重要文件在当日处理完毕,业务文件在三天内、一般性文件在五天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实施。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3.对来信、来访的有关函件、材料由办公室专人拆阅登记,按局领导分工与权限,送局领导批转办理。

   4.文件到股室后,各股室要有专人管理,要设立存放和设簿登记。并按局领导批签内容予以实施处理。

   5.严格执行保密原则,不准将文件携带外出。对确因工作需要而必借不可的文件,均须由当事者写出借条,经局领导批准限期归还。外单位抄看文件一律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抄看。

  6.为了保证机关文书档案的完整,要严格执行《档案法》。办公室每年必须根据收文登记,逐个文件资料清理到位,并按规定归档。

  上报上级领导及各级部门的各种材料、表格,首先报分管领导审核,其次送局长审定签字,办公室盖章、登记,最后由承办股室上报。

  (一)各股室印鉴必须确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银行存取、支付印鉴必须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

  (四)印鉴一旦丢失,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办公室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规定在媒体上公告“遗失启事”,声明作废。

  (五)机构撤并、名称改变,原印鉴作废后上交局办公室按规定处置。

  (六)印鉴使用破损,需要更换时,将原印鉴上交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按上级规定程序予以更换。

  (二)在公务活动中,需使用印鉴的,按下列权限审批:使用局行政公章、党组印章、局主要领导个人用于公务的私章必须经局长批准或授权并由承办股室来办公室办理。

  对于违反印鉴保管和使用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责任人下列处理:

  (一)银行存款印鉴不分开保管,造成资金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并视情节追究分管领导的经济责任,同时追究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二)丢失印鉴的,由印鉴丢失者负责公告遗失启事和新刻印鉴的费用。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印鉴丢失者承担经济责任并视情节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三)违规使用印鉴的,责任人写出书面检讨,造成经济损失和后果的,追究责任人行政和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一)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只允许财务室出纳开票收款,各股室和个人不准开白条私自收取现金,使用统一的票据,凭据结算,登记入账。

  (二)规范票据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局机关分设会计、出纳两职。一律由单位会计领取票据,统一管理、发放、收回、核销。出纳须领用,到会计处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在每笔业务终结后,及时结算,不得坐支解缴款,会计根据解款回单在票据上加盖入账章,办理核销票据手续,款项解缴时间最长不超过10日(根据开票日期定),否则视为挪用或私存,会计要及时清理各项收入的到账工作。

  (三)加强往来资金管理。各股室因工作实际需要,须借业务周转金的,填写好借据(借款时须说明借款事项所需时间、归还款时间),经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核、局长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室办理借款手续,每笔业务终结后要及时办理结算报账手续,时间不超过当月30日。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和贵重物品的管理。确定单位会计对固定资产(包括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进行清理登记入账,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杏彩平台登录责任明确,工作人员异动时要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严格实行财务会审制度。所有先经财务集体会审方可报账,未经审批或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账。

  报账程序:财务报账实行财务会审制度,由办公室主任、财务室人员(会计、出纳)、职工代表、分管办公室、财务、纪检的副局长、局长组成财务会审小组。报账实行一月一报制度,每月下旬由局长确定一天集中进行财务会审。所有票据须有经手人与证明人签字方可进入财务会审程序,经手人签字注明用途,相关人员签具证明。财务会审具体程序:----办公室主任及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初审——财务室对合法有效性进行审核——局长审核——分管纪检的副局长会审盖章——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签字——报账。

  会议经费开支由组织会议的股室派人和办公室、财务室共同管理。会议开餐标准按市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安排会议住宿,特殊情况要安排住宿的会议,需经局长同意。

  1、上级领导检查、联系工作确需开餐、住宿的,相关业务股室及时填写好接待审批单,经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财务室负责付款。所有接待必须填写接待审批单,所有公务接待,必须凭接待函(或工作联系函、介绍信、杏彩注册工作检查通知等证明文件)接待。无接待函(或工作联系函、介绍信、工作检查通知等证明文件),局长不予审批,办公室不得安排。接待函(或工作联系函、介绍信、工作检查通知等证明文件)随接待单等一起作为报账原始凭证。

  2、公务接待实行定点接待。定点场所分别是:武冈市皇冠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武冈大酒店有限公司、维也纳酒店。没有按规定在会议(公务接待)定点场所召开会议或安排公务接待住宿的,不予报账。

  3、公务接待严禁使用烟酒,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不得安排各类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纪念品和土特产。

  4、严格招待标准。凭公函、活动或会议通知、方案等开展公务活动,单位接待安排一餐,不用缴纳用餐费,但必须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即在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限额内安排,具体标准限额为:厅局级160元/人·餐,县处级140元/人·餐,其余人员120元/人·餐,同一批次接待人员,按用餐人员中最高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安排用餐。由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用餐标准按照每人每天100元,其中早餐20元,中餐40元,晚餐40元的标准执行,餐费由用餐人员在标准内据实结账支付,接待单位不承担协助安排用餐费用,公务接待对象交纳伙食费的,接待单位不得拒收。

  5、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中的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6、严禁市直部门、机关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相互宴请;严禁用接待同学、同乡、战友及其他应由个人负责的招待开支;严禁在各类培训机构学习期间,用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和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的公务接待。

  1、各股室所需的日常办公用品(包括电脑耗材),由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采购,各股室不允许私自购置办公用品。采购回来的物资由办公室按照保证必需和节约的原则,由专人负责登记发放(领物人必须签字)。

  2、各股室需购置大型办公用品的(1000元以上)必须向办公室申报计划,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采购由办公室牵头,申请股室共同参与落实。采购流程:申请采购股室填写好采购审批表→填写好采购物资名称→分管财务领导签具意见→局长签具意见→办公室统一购买。

  凡公共设施(包括房屋、厕所、电梯、水电设施等)需维修的,开支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由办公室直接办理;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核、局长批准,办公室办理;一次性维修金额超过1000元的(含1000元),必须经局党组研究、局长批准才能实施。

  每月水电费、通讯、网络费,按水电公司的抄表单和通信公司的相关单据,按程序报批。

  1.严格差旅费报销制度。差旅费原则上实行一月一报。所有武冈市外出差据实报销,报销标准按市财政文件规定执行。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表》,并按下列权限审批:工作人员由股室长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党政成员报局长审批,报账时凭审批表等附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据报账。外出学习培训、开会等有上级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文件通知的,持文件通知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签字同意,不再填写《出差审批表》,报账凭局长签字的会议、培训通知做附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据报账。凡需单位出资学习考察的要严格控制,先交局长审批,再办理审核手续。

  (1)城市间交通费:在邵阳市区域内(武冈除外)以及到长沙出差实行城市间交通费用包干,到邵阳市区、新邵、邵东、隆回、邵阳县出差的交通费往返按120元/人(当天往返按160元/人)标准包干执行,到邵阳其他县出差的交通费往返按70元/人(当天往返按110元/人)标准包干执行,到长沙出差的交通费往返按320元/人标准包干执行。

  (2)市内交通费标准:长沙出差每人每天80元,省内其他地州市出差每人每天60元,邵阳市内所辖县、市、区(武冈除外)出差每人每天40元。

  3.伙食补助费标准。离开邵阳市行政区划外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天100元,在邵阳市行政区划内(武冈除外)的每人每天80元。

  一类乡镇(双牌、邓家铺、秦桥、马坪)下乡交通费60元/人/天,伙食补助费60元/人/天;二类乡镇(荆竹、水浸坪、晏田、稠树塘、司马冲、大甸、文坪)下乡交通费40元/人/天,伙食补助费60元/人/天;三类乡镇(龙溪、湾头桥、邓元泰)下乡交通费20元/人/天,伙食补助费60元/人/天。

  乘坐公车或租车的因公下乡工作人员只报销伙食补助费60元/人/天。报账时必须附《下乡审批表》。

  1、公务租车的范围: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且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无法满足公务用车申请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进行公务租车:(1)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主办或承办大型公务接待活动的;(2)接待外宾、应对紧急公务出差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等情况的;(3)赴乡镇及其村组开展工作,目的地无公共交通工具直达或公共交通不便的。

  下乡租车费标准严格控制。具体标准为:双牌镇200元/次;邓家铺、秦桥镇、稠树塘镇、马坪乡、三合村150元/次;荆江村120元/次;荆竹镇、晏田乡、司马冲镇、水浸坪乡、文坪镇、大甸镇100元/次;湾头桥镇、邓元泰镇80元/次;龙溪镇、原龙田乡、原安乐乡、原头堂乡不属于城市规划区的区域60元/次。城市规划区内不得租车。

  (2)离开市行政区域外公务租车,租车费按照不超过2.0元/公里标准计算;省外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得租车,应选乘经济便捷交通工具前往。

  严格控制公务租车,建立健全公务租车审批制度,实行事前从严审批,确因事情紧急,事后两天内完成审批。公务租车时应填报《公务租车审批表》,审批事项主要包括:租车事由、乘坐人员姓名、租车目的地及时间安排、租用车辆类型、租车费用等,办公室对审批表按照。租车费用报账必须附《公务租车审批表》。公务使用租车的个人不得报销交通费补贴。

  (4)公务租车程序:根据工作需要,报分管领导统筹安排,到办公室领取租车表→出车人(或用车人)填写好出车事由→分管财务或办公室领导签字→办公室登记编号→局长签字。

  二、各股室每天上班前要自觉坚持打扫办公室内外卫生,实行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次彻底清扫的卫生工作制度。成立局机关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评比、通报。

  一、做好安全保卫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专题学习,认真学习安全保卫知识及有关规定、制度,不断提高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

  三、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综治及办公室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五、各办公室不得存放有价票据、证券,贵重物品要专人妥善保管。下班时,要锁好桌柜,关好门窗,防止失盗。

  七、每个干部职工要经常进行遵纪守法安全保卫等家庭教育,积极参加创“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等活动。

  八、局安全保卫领导小组与各股室签订全年安全责任书,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凡发现安全责任事故隐患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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